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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东推行发展党员工作“双评议”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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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如东县委组织部 刊登时间:2010-3-11 16: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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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东县在坚持发展党员工作考学制、公示制、票决制和预审制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民主,将群众评议引入发展党员工作机制,推行对发展对象和发展党员工作流程的“双评议”,严把发展党员质量关。 一是明确评议内容。“双评议”的对象主要是发展对象的基本素质和发展党员工作流程两个方面。在评议发展对象的基本素质时,侧重于该对象的思想觉悟、道德品质、工作表现、家庭邻里关系、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在评议发展党员工作流程时,着重评议从入党积极分子到预备党员转正期间培养教育、档案资料、手续齐全等方面情况。“双评议”突出三个“扩大”,一是时间范围的扩大,对发展对象评议的时间由以往截止到预备党员扩大为预备党员转正后的一年;二是参评人员的扩大,由以往的党员评议扩大为党员群众共同评议;三是评议对象的扩大,由以往对发展对象评议扩大为对发展对象、基层支部及上一级党组织进行评议。 二是规范评议程序。“双评议”主要分四步进行:在确定发展对象和预备党员转正之前,组织部分党员群众代表,采取座谈会或民主测评的方式,对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进行民主测评;在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至预备党员转正期间,将所有材料向党员群众代表公开,接受监督;在召开支部党员大会通过发展对象或预备党员转正时,组织部分群众代表列席支部党员大会,了解发展党员全过程,做到公开透明;在预备党员转正后一年该党员过第一个政治生日时,组织党员群众代表对该党员入党后的表现及该党员入党的所有程序进行测评,确保质量。 三是运用评议结果。各党支部将群众评议结果向支部党员大会当场公布,及时将群众评议和支部大会表决情况向上一级组织部门报告,确保发展党员群众评议工作落到实处。对评议结果不合格、群众认可率低,超过半数以上群众有负面评价的发展对象和预备党员,不予提交党员大会,由支部指定专人负责帮扶,督促其改进不足,帮助提高群众满意度。对评议结果差、群众反映形象恶劣、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的新党员,按照《党章》规定的程序由基层党支部进行教育,要求限期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按照程序劝其退党。对评议程序不合格、存在“人情发展”、“近亲发展”等现象的党组织实行年终党建综合考核的“一票否决”。“双评议”制度实施以来,全县共有3名新党员因不履行义务被劝退党,有5个基层党支部因程序不合格被“一票否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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