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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毛泽东巧断“乔木”官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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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市委组织部 刊登时间:2003-11-20 15:4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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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木”者,林中之秀木,挺拔竖直,可作栋梁砥柱,故文人常借喻以自励。四十年代,毛泽东主席断名南北两“乔木”的故事一时传为佳话。 三四十年代的重庆,《新华日报》上常发表署名“乔木”的有关重要国际问题的宏文专论,而在延安的《解放日报》上也常有以“乔木”署名发表的有关国内问题的宏文专论,“乔木”的文章震动政坛于一时。在抗日战争时期,“乔木”的文章,对中国人民,特别是大后方人民明了时局、争取进步,坚定信心、争取胜利,起到了不可低估的宣传作用。识者都以“国笔”、“国士”称赞“乔木”。当时,一般读者多不明真相,不知有南、北两个“乔木”。一是延安毛主席的秘书胡乔木,人称“北乔木”;一是在重庆周恩来同志身边工作的乔冠华,人称“南乔木”。乔冠华1913年生于江苏盐城,1929年入学清华大学国文系、哲学系,先后赴日本、德国、法国留学,1938年进入香港《时事晚报》,以撰写国际评论而驰名香江,是一位杰出时事评论家、国际问题专家。从香港到重庆之前,“乔木”就是乔冠华撰写国际述评时用的笔名。于是,这一名字便传遍南国,乃至南洋各国。 当乔冠华在香港新闻、文化界大施才华的时候,毕业于清华大学历史系的胡乔木已在延安被誉为中共“党内一支笔”。两位都是大手笔,大秀才,南天北地遥相呼应,一时传为佳话。麻烦出在1945年深秋国共重庆谈判之际。其时抗战胜利,毛泽东应蒋介石之邀,离延安赴重庆共商建国大计,毛泽东的随行要员中就有大秘书胡乔木(兼任中央政治局秘书)。当时,胡早以“北乔”之名在《新华日报》发表文章,而乔冠华作为《新华日报》编委国际述评专栏负责人自然耳闻目睹。南北“二乔”谁也不肯放弃“乔木”的署名权,一场“大战”无可避免。南乔说:“我本来就姓乔,身高一米八三,就像一棵挺拔的乔木”。北乔说:“我的名字就叫乔木,此名自然非我莫属。”一时互不相让。署名之争因重庆谈判的结束,毛泽东离渝返延而暂告“休战”。1949年新中国诞生的前夜,北乔随毛泽东入北平。中央人民政府正式成立后,南北二乔竟走到了一起。乔冠华出任新闻总署下属的国际新闻局局长,这新闻总署的署长不是别人,就是“北乔”胡乔木!“人名官司”重新开始,一直打到毛泽东那儿。 毛泽东不亲不疏,并不偏袒自己的大秘书。他先问乔冠华:原来用何名字?乔答:“冠华”。于是,毛泽东出面仲裁:“乔冠华这个名字甚好,以后你就叫乔冠华,因你姓中有乔,今后不必再用‘乔木’一名。”稍停,毛泽东转向胡乔木:“你原名胡鼎新,名中没有‘乔’字,保留乔木一名,全名就叫胡乔木。两位意下如何?”乔冠华和胡乔木一听言之有理,况且又打了个“平手”,便双双接受了毛泽东的“调解”。建国后,“南乔”乔冠华调外交部工作,历任司长、部长助理、副部长与部长,是周总理培养出来的一名出色的外交家。胡乔木则先后担任新闻总署署长,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等职。南北二乔成为当时新闻文化界乃至政坛一对耀眼的“明星”。后来,毛泽东曾作打油诗云:“古有大小二乔,今有南北二乔”。 (选自《领导文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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