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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惕“政绩透支”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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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市委组织部 刊登时间:2003-11-21 9: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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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 弘 逸 文 所谓政绩透支,就是指一些干部为了出“政绩”,脱离地方实际,超越地方财力,大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透支的结果是严重危害当地的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 分析政绩透支的成因,我们不难发现,这实质上是由于某些干部为了捞取政治资本,想以一时的轰动效应装点“门面”、显示“政绩”、提高“知名度”,从而获得群众的关注和上级的赏识,以此作为自己仕途升迁的敲门砖。他们每到一处不是以为人民谋利益为己任,上项目也从不认真调查研究,制定周密可行方案,而是好高骛远、贪大求洋、急功近利,以“造福于民”和“发展经济”为名大干快上,先搞几个标志性工程再说,以显示其“政绩”斐然。这些浓妆艳抹的“政绩”铅华洗净后必然是劳民伤财、后遗症一大串的可悲工程,严重伤害群众利益,影响党群关系。 刹住“政绩透支”歪风,笔者认为应从以下三个方面做起:一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广大干部要加强学习,端正思想,切实解决“当官是为什么,为民应该做什么”等最基本的问题,真正理解政绩的内涵,绝不能“官”字当头、“私”字当先,搞“短期行为”,轻率地决定上一些开始热热闹闹、后来冷冷清清的“形象工程”,要树立勤政为民思想,时时讲究实际效益,处处考虑群众利益,做好事,办实事,使“形象工程”变为“民心工程”。二要把好选人用人关。要以“用好的作风选人,选作风好的人”为指针,选“靠得住、有本事”的人,形成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同时要加大干部选任的改革力度,拓宽公示范围,广泛接受群众评议,真正让群众公认的有实绩的干部掌权。这样才能加强“透视力”,不致被一些虚假政绩所蒙蔽。三要建立责任追究制度。“政绩透支”的可怕之处在于,它是以冠冕堂皇的理由实施的,它尽管带来了严重而可怕的后果,却很少有人对其承担纪律或法律上的责任,更有甚者因此而平步青云、扶摇直上。问题要害就在于缺乏完善的制约机制。因此要建立违法行政的责任追究制度,采取由政府的服务对象来评议政府,把结果作为考核政府的一种依据,对各地的考核建立一种信用等级评价制度。机制完善了,那些形形色色的“政绩工程”才会得到遏制。 (作者单位:海安县委组织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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