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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中院突出四个方面整改重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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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刊登时间:2005-5-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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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内强素质,切实提升司法水平。加大审判业务培训力度,增强培训计划的可行性、周密性、实用性,鼓励干警通过各种渠道,增强业务知识,获取更高学历。下大力气狠抓审判管理工作,强化审判质量,提高判决书说理水平,促使当事人息诉服判。加大初信初访工作力度,成立专门的上访紧急情况处置小组,建立长效信访协调机制,认真、耐心、细致做好涉法上访工作,降低上诉率和上访率。进一步规范诉讼调解,搞好诉调衔接工作,注重办案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服务和谐社会发展。二是深化便民举措,最大限度方便当事人诉讼。对全市法院诉讼费、执行费和机关作风建设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将检查情况及时向全市法院和当地党委、人大、政府通报,坚决纠正乱收诉讼费,侵害百姓利益现象。进一步落实好《南通中院便民措施十八条》和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司法援助等制度。着力提高司法效率,积极探索快速便捷的审判运行机制,保持南通法院案件审理效率全省第一。落实双休日、节假日立案咨询、预约登记立案、特殊情况上门立案和网上立案等便民措施。进一步完善“执行110”、“南通中院强制执行网站”功能。三是强化党风廉政建设,有效解决司法腐败问题。实行立案公开,向社会公开各类案件的立案标准及程序。实行庭审公开,提高当庭举证、质证、认证的质量,规范简易程序的适用,提高诉讼效率。实行执行公开,对执行立案、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及执行中依法作出的决定、裁定全部实行公开。四是健全规章制度,建立内部管理长效机制。健全和规范经常检查制度、明查暗访制度、定期通报制度、督促整改制度以及责任追究制度、审判公开制度、审判监督制度和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制度,使司法程序、人员管理、岗位职责、法官言行、监督制约等每一方面和环节都有章可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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