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县加强干部监督信息建设
海安县为进一步加强对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增强干部监督工作合力,全面准确地选拔任用干部,把干部监督信息作为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来抓,构建干部监督工作信息网络。
1.广泛收集干部监督信息。海安县通过“12380”干部举报专用电话、网上干部监督信箱、书记(县长、部长)信箱、干部监督信息员、征求意见箱、干部监督联系单位等渠道,全面收集、整理反映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问题的信息,并认真做好信息归类分析、调查审理和督查督办工作。对在信息中发现的一些突出问题进行查处,督促被查处单位及领导干部进行整改。
2.及时交流干部监督信息。建立了由纪委(监察局)、组织部、法院、检察院、人事局、审计局、公安局、信访局等部门组成的干部监督信息联系通报成员单位网络,由组织部召集,定期活动,通报情况,沟通信息,协调工作,分析动态,研究问题,讨论和提出加强干部监督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实行干部监督信息月报制度,由各成员单位联络员、干部监督信息员每月上旬向县委组织部上报信息,对反映干部问题信息及时进行传递和交流。
3.善于运用干部监督信息。一是运用干部监督信息选拔任用干部。建立干部监督信息档案,作为选拔使用干部的重要参考依据。三年来,通过运用干部监督信息,降职使用领导干部3人,不予提拔3人,暂缓提拔2人。二是运用干部监督信息科学评价干部。根据干部监督信息,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出实事求是的政绩评价,引导领导干部进一步树立正确政绩观和科学发展观。三年来有2个领导班子、3名领导干部申报评先表彰时,因被反映有虚假情况经核实而被取消资格。三是运用干部监督信息完善监督机制。通过对干部监督信息中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梳理,建立和完善了领导干部任前理论知识测试、警示教育、谈心谈话、述职述廉等监督机制。
(海综干)
如东县将党政“一把手”监督
作为“强堤工程”的首要工作
如东县把党政“一把手”的监督作为干部监督的关键环节、“强堤工程”的首要工作来抓,采取了一系列强有力的措施:
一是健全“一把手”监督制度。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强对党政一把手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如东县政府部门党委(党组)议事规则》等文件,分别对监督的对象、内容、方法、途径、程序、责任等进行了明确,对政府部门党委(党组)的议事范围、程序、决策、纪律等作出了规定,确保干部监督工作有据可依、有章可循。
二是强化“一把手”审计制度。在认真贯彻《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成果运用办法》,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同时,突出任中审计和重大工程项目的审计。规定凡任职满三年的都必须进行审计,2000万元以上的重大工程项目完工后都由组织部委托审计。每年县委组织部委托审计单位达8—12家,重大工程项目审计2—3个。近三年来,通过审计查处了违规、违纪、违法行为5起,起到了较好的警示作用。
三是实行“一把手”年度述评制度。参照“三讲”的操作模式,每年年底,各单位“一把手”必须在全体人员会议上专题述职,主要剖析自身工作中的不足,然后由与会人员进行测评打分,自我剖析要形成书面材料,并上报县委组织部归档备查。
四是实行“一把手”谈话函复制度。明确规定现职的党政“一把手”,除正常的工作联系外,每季度由县分管领导进行一次专题谈心谈话,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同时对来信来访中反映的突出问题,由县委组织部发函给本人,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书面函复,说明情况。 (如东县委组织部)
如皋市实行市管单位领导干部问责制
为保证市管单位领导干部认真履行工作职责,防止和减少工作失职,如皋市制定了《市管单位领导干部问责暂行规定》。
问责制对市管单位领导干部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政令不畅、决策失误、管理秩序混乱,效能低下、国家和群众利益受到损害,或市管领导干部举止不端,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等,予以过问并追究责任。问责制可分日常问责、考察考核问责、公众代表问责及督查问责等四种类型,规定根据信访举报、新闻媒体曝光的问题可作为问责依据,还规定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民代表及群众代表可提出问责提议,领导干部年度考察考核中的问题以及市委总督查组、监督部门提出的问责建议都列入问责范围。
问责制规定年度考核连续两年末位、重大决策失误、违反《干部任用条例》、群众工作不力、党风廉政责任制执行不力等17种问责情形,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作出书面检查、停职反省、引咎辞职、依法罢免职务等责任追究。问责制特别强调必须严格按照受理、初查、确定、检查及责任追究等五个程序规范操作。被问责的领导干部对问责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决定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市委组织部申请复核。
(袁 杰 严金宏)
·短讯·
启东市采取“看、听、问、考”,防止干部“带病提拔”。一看干部廉政档案,核实拟提拔干部是否受过处分,是否还在处分影响期内,是否有立功受奖等情形。二听纪检监察机关评价,了解拟提拔干部是否有群众反映强烈的举报,是否正在了解核实其问题。如果有举报,必须先将问题搞清楚再决定是否提拔。三问周围群众,对拟提拔干部进行事先公示,并到其所在单位、社区了解情况,全面考察干部的“德、能、勤、绩、廉”。四考干部综合素质,以公推公选的形式,通过民主推荐、竞职演讲和答辩、组织考察、常委会和全委员票决等程序,对拟提拔干部的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察,择优录用。 (启东市纪委办公室 杜国华)
海门市为干部推荐人带上“紧箍咒”。近日,海门市出台了《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推荐责任制实施办法》。该《办法》规定发现下列五种情形将追究干部推荐人的责任:一是推荐的人选在提拔或重用后,被发现提拔任用前存在严重影响任职的问题且在一定范围内有反响的,推荐人没有如实反映的;二是推荐者出于个人原因推荐不符合条件的,或搞权钱交易推荐的;三是违反规定程序进行推荐的;四是集体讨论时有较大分歧又不如实反映的或单位主要负责人以个人意志代替组织意图强行推荐的;五是其它原因造成推荐不当,产生严重后果的。《办法》同时还规定,向市委推荐领导干部人选,一律实行书面推荐,以便有据可查。
(李鑫钊 黄善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