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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门市狠抓“三点” 落实“四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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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综干处 刊登时间:2003-6-20 16:4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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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起点前移。就是把落实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四权”起点往前推移。建立了三项制度。一是后备干部推荐制度。充分发动群众进行民主推荐,让他们把基层一线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同志及时推荐充实到后备干部队伍中,从而保证在建立后备干部队伍的开始落实群众的“四权”。二是考察干部预告制度。将拟考察对象的有关情况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告,便于群众知晓、参与和监督。三是干部工作联系基层制度。干部科、干部监督科、综合干部科的全体人员分为4个小组,每个小组分片挂钩联系5—6个乡镇,平时经常性地到挂钩单位联系了解情况,深入走访群众,向他们了解干部的作风、群众的公认度、办事的公正性、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实绩完成情况、廉洁自律和“生活圈”“社交圈”的情况,把对领导班子和干部的日常监督了解与集中考察检查相结合,拓宽了组织部门考察了解 干部的途径,畅通了群众向组织反映领导干部情况的渠道。 2、支点抓实。组织部门是落实群众“四权”的关键点和支撑点。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进一步健全了内部决策程序和工作机制,切实保障群众“四权”的真正落实。一是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集体确定考察对象。规定:凡正科级岗位的考察人员由市委常委会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凡副科级岗位的考察人员由市委组织部部长会议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民主推荐中得票较少的干部,即使单位主要领导竭力推荐,也不能作为考察对象。二是差额考察制度。即对拟任用人选进行差额考察,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择优选用。这一做法改变了传统的“一对一”考察方法,扩大了群众的选择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三是市委常委和组织部在决定任用干部时,把群众意见作为重要参考依据,对其中合理的建议坚决予以采纳,使群众的“四权”落到实处。 3、终点后延。就是把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四权”终点向后延伸,并努力使之成为贯穿整个干部工作的一根主线。为此,建立健全了三项制度。一是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即在正式任用前,将拟任用干部的有关情况(包括任职意向)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广泛听取群众和社会各届人士的意见。二是试用期制度。对新任职的领导干部,试用一年,试用期满后,经组织部门广泛听取群众和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并考察通过后,才予以正式任用。三是乡镇领导干部实绩考评制度。实绩考评的主要方式是述实绩、评实绩。述实绩是指领导干部必须在全镇范围内通过一定的方式向社会各届进行述职。评实绩就是分别由基层干部群众、班子成员和上级主管部门、市分管领导对乡镇领导干部的完成实绩情况进行评议。述绩和评绩每年组织两次,年中一次,年底一次。年中由乡镇自己组织,年底由组织部门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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