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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干部制度改革的理论与实践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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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综干处 刊登时间:2003-6-20 18:1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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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党干部制度建设的历史回顾与基本经验 干部制度是指党和国家关于干部工作的规章制度的总称。它包括干部管理体制和干部管理的具体规章制度两部分。我们党的干部制度形成于革命战争年代,丰富发展于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改革创新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之中,共经历了三个历史发展阶段。 第一,新中国成立前28年(1921—1949年),党对干部制度建设进行了认真探索,干部制度建设从起步到逐步发展,形成了一套较为系统的适应革命战争需要的干部制度。主要特点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确立了正确的干部路线和干部政策。如1938年10月党的六届六中全会,提出了要使“组织工作中国化”的重要思想和一整套干部政策。毛泽东同志提出了“才德兼备”的干部标准和“任人唯贤”的干部路线,并指出,“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因素”的重要思想。二是初步形成了一套集中统一管理干部的体制。1938年,中央决定在敌后方的各中央分局、区、地、县、市、分区的党委设立组织部,集中管理干部的考察、征调和分配等工作,并出现了地方干部与军队干部在管理上的分工。1941年10月,中央进一步明确,除军队干部外,党的干部都在中央和各级党委的领导下,由中央和各级党委组织部统一管理。三是形成了一套比较完整的干部制度。延安时期,党中央先后在干部学习、在职干部教育、办理党校、干部审查、吸收知识分子、干部交流等方面下发了一系列重要文件和指示,逐步建立了干部学习教育培训、干部选拔、干部考核、干部审查、干部调配与交流等制度。解放前夕,下发了《中央关于准备五万三千个干部的决议》、《中央关于各级干部配备基数的规定》等一系列重要文件,为夺取全国政权作了组织上的准备。 第二,新中国成立到十、届三中全会30年(1949—1978年),党对执政条件下干部制度建设进行了探索,有经验,也有深刻教训,初步形成了一整套与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干部队伍建设的基本制度。其特点也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建立分部分级管理干部的制度。1953年10月,中央下发了《关于加强干部管理工作的决定》,决定逐步建立在中央及各级党委统一领导下,在中央及各级党委组织部统一管理下的分部分级管理干部的制度,分部管理即把全体干部划分为9类,由中央和各级党委的各部分别进行管理;分级管理即在中央和各级党委之间建立分工管理各级干部的制度,下管两级。二是注重干部制度的系统与配套建设。党和国家根据经济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的需要,先后建立了干部录用、考核、奖惩、培训、工资、交流、退休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三是注重干部制度的探索与创新。八大前夕和60年代初,党内思想比较解放和活跃,干部制度建设有不少创新,也提出了许多重要思想和观点。如党要管党,一定要管好干部,管好党员,其中最关键、最核心的是管好干部;在干部工作方面要逐步形成一套比较完整的使干部能上能下、能“官”能民的制度;要建立“后备干部名单”制度和大力培养提拔新生力量等等。“文革”十年,这些好的制度遭到严重破坏,教训十分深刻。 第三,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22年(1978年至今),党对不合时宜、阻碍生产力发展的干部制度进行了改革和创新,取得了明显进展,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干部制度正在逐步形成。这一改革历程,大体上可分为四个阶段:一是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到十二大前后,党中央制定干部队伍建设的“四化”方针,实行干部退休制度,废除实际存在的干部领导职务终身制,一大批德才兼备的优秀年轻干部走上各级领导岗位,在实现干部新老合作与交替方面迈出重要步伐。二是党的十三大前后,进行了以纵向分权、横向分类为内容的改革。按照“管少、管好、管活”的原则,下放干部管理权限,调整干部管理范围,实行下管一级的干部管理体制;对“国家干部”进行合理分解,以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为重点,建立科学的分类管理体制。三是党的十四届四中全会到十五大前后,着重进行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改革,制定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等重要文件和法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逐步走上了规范化轨道。干部考核、交流、培训、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项工作也迈出了较大步伐。各地也积极进行探索,创造了任前公示制、考察预告制、待岗制等许多好的做法。四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下发和全国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经验交流会以来,干部制度改革进入一个全面规范、整体推进的新阶段。在扩大干部工作中的民主、完善干部考察考核、推进干部交流,加强干部监督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党政机关中层干部竞争上岗、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等普遍推开。全国干部制度改革空前活跃,力度加大,步伐加快。 回顾建党80年干部制度建设的基本经验,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五点: 第一,干部制度建设必须服从服务于党的政治路线。党的政治路线决定党的组织路线,组织路线保证政治路线的贯彻执行。正确的政治路线确定以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这也就是政治路线与组织路线的关系,政治路线、组织路线与干部的关系。干部制度建设服从服务于党的政治路线,关键是要执行一条正确的干部路线。 第二,干部制度建设必须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党管干部原则是干部制度建设的根本和灵魂,只有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才能保证干部制度建设的正确方向;而干部制度建设,是更好地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的重要保证,只有不断地改革和完善干部制度,才能随着形势、任务和干部队伍的发展变化而更有效地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 第三,干部制度建设必须着眼于建设一支高素质干部队伍。建设一支高素质干部队伍是干部制度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干部制度改革的目的,就是要创造一种环境,使拔尖人才能够脱颖而出,培养造就大批的治党治国的优秀人才。 第四,干部制度建设必须坚持制度制定与执行并举。干部制度建设是一个制定制度、执行制度并在实践中检验和完善制度的完整的动态过程,两者不可或缺。制度的制定,事情只是进行了一半,还有更重要的一半就是要确保制度的贯彻落实。制度的制定是基础,制度的执行是关键,如果得不到有效的贯彻执行,再好的制度也是空的。 第五,干部制度建设必须注重整体配套。干部制度是党的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与党的领导制度、组织制度、工作制度、管理制度、监督制度有着密切的联系。干部制度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与党的其他制度衔接配套,做到通盘考虑、相互协调、相互补充、相互促进,这样才能形成制度的整体合力,发挥出制度的整体功能。 二、今后干部制度改革的目标和任务 1、以扩大民主为改革方向,进一步提高干部工作的公开度和透明度。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党内民主体现在干部制度改革上,一是干部考察主要是在民主推荐、民意测验和民主评议中,进一步改进方法,扩大群众参与的范围,并采取多种形式,开辟多种渠道征求群众意见;二是在党委讨论决定干部中,建立健全制度化,规范化的民主议事规则和工作机制,真正发挥常委会的作用;三是强化全委会和党代会的功能与作用。通过扩大民主,来提高群众对干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 2、以解决干部“能上能下”为工作重点,建立健全竞争激励和淘汰更新机制。干部能上能下问题,是长期困扰干部工作的一个难题。解决干部能上能下问题,要从“上”和“下”两个方面入手,建立起正常的竞争和更新机制。解决干部“上”,要引入竞争择优机制,重点是推行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改革措施,逐步提高公开选拔、竞争上岗领导干部在新提拔同级干部中的比例。同时,要对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做法进一步规范程序,改进方法,使之规范化、制度化。解决干部“下”,首先,要观念上创新。即从观念上进一步突破,从思想上根本解决影响干部能上能下问题的种种障碍。其次,要机制上创新。要划定不称职干部的标准,并排除各方面的干扰,迈出步子。再次,要疏通干部“下”的渠道。 3、以建立和完善制约、监督机制为有效保证,加大对领导干部及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力度。在制度建设中,制约、监督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尤其重要。不受制约的权力,必然产生腐败,这是经验也是教训。现实中的腐败现象无一不是从权力失去制约开始的。加强监督机制的建立和完善,一是树立“全程化”的监督意识,形成多层次、全方位、强有力的干部监督体系,发挥各种监督渠道的作用。监督关口不但要前移,监督的范围还要延伸,监督的方法和手段要改进。二是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三是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从干部的推荐提名、考察考核、讨论决定等每个阶段和环节严格把关,做好全过程的监督。建立并完善推荐、考察、决策责任制和用人失误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执行党内法规,加强督促检查,严肃处理违反法规制度的行为。 4、以科学分类管理为基础,建立各具特色的干部管理制度。一是健全党政干部管理制度。对党政领导干部和党政机关干部分别实行不同的管理办法,党政领导干部实行任期制,党政机关干部实行委任制和常任制,部分职务实行聘任制。二是建立健全企业人事管理制度。重点是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制度,实行产权代表委任制和公司经理聘任制,探索公开招聘、民主选举、竞争上岗等多种选任方式,以提高企业经营管理者市场化配置的程度。三是完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根据各类事业单位、各类人员的不同特点,分别建立符合各自特点的人事管理制度,全面推行聘任制和岗位管理制度。 5、以改革收入分配制度为重要措施,建立干部激励和保障机制。要逐步落实曾庆红同志“关于要用事业留人、感情留人和适当的待遇留人”的要求,把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有机结合起来,以此来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能动性和创造性。我们一方面要强调精神激励,要求干部发扬无私奉献的精神,另一方面要重视物质利益,深化党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的改革。党政机关要实行与岗位责任相符的工资福利制度,改革完善职级工资制,建立定期增资、平衡比较和物价补偿机制,适度提高机关干部的工资水平;企业领导人员实行收入与经营业绩挂钩的分配制度,对业绩突出、对企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者,给予物质和精神鼓励;事业单位建立重实绩、重贡献的分配制度,实行按岗定酬、按任务定酬、按业绩定酬的分配方法,积极进行按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分配的试点,形成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的分配激励机制。 三、我省干部制度改革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省新时期干部制度改革是从1999年9月省委《关于深化干部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下发后正式起步的。《意见》提出了以扩大干部工作中的民主、引入竞争机制、改革和完善用人制度、推进干部能上能下为主要内容的20项总体改革目标,2000年10月省委又召开了“全省干部工作会议”,进一步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我省干部制度改革的目标任务,理清了工作思路。各地区、各部门按照省委要求和总体部署,结合实际,锐意改革,大胆探索,在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方面迈出了积极步伐。归纳起来主要开展了七方面工作:一是为进一步扩大干部工作中的民主,落实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逐步推行了民主推荐、民主测验、民主评议和考察预告制、差额考察制、任前公示制、任期制、试用期制、票决制等制度;二是为把竞争择优机制引入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建立公平竞争的用人机制,推行了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和竞争上岗制度;三是为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推行了干部工作监督员制度和离任审计、诫勉谈话、警示、个人财产收入申报及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四是为加大干部轮岗交流和实践锻炼的力度,制定出台了《关于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的意见》,结合换届、班子调整、机构改革等工作,进一步加大对领导干部的轮岗交流力度,并通过开展挂职锻炼、优大生选派、调派年轻干部等工作,加强对干部的实践锻炼;五是为进一步完善考核,在继续开展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基础上,推行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并逐步将考核结果与干部的工资晋升、职务升降和奖惩结合起来。六是为努力推动干部“能上能下”,尝试推行末位淘汰、竞争上岗、辞职辞退及规定年龄转任非领导职务等制度,在解决干部“下”的方面迈出了步伐;七是积极稳妥地推进企事业单位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通过开展上述工作,使我省的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有了长足的发展,并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主要表现在: 第一,推进了干部工作的民主化进程,促进了政治体制改革的纵深发展。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推进民主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基础和重要内容,是在干部工作中进一步落实好人民群众当家作主民主权利的具体体现。随着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对于促进政治体制改革的纵深发展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必将起到积极的作用,产生深远的影响。 第二,打破了传统的单一的干部管理模式,推进了干部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进程。通过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了选人用人的视野,改进了选人用人的方法,规范了选拔任用工作程序,打破了过去传统的通过委任制和选任制方式选拔任用干部的单一模式,冲破了“神秘化”、“封闭式”的工作格局,不仅创新了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机制和制度,而且使这些德才兼备优秀人才的产生过程具有了群众公认的程序和规则,充分体现了干部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的有机统 第三,引入竞争机制,创造了优秀年轻干部脱颖而出的良好环境。“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竞争机制较好地引入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之中,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提供了机遇,创造了条件,不仅选拔了一批德才兼备的优秀年轻干部,充实到各级领导班子,而且,拓宽了选人用人视野,发现和掌握了一批素质较高,潜力较大,有培养前途的年轻后备干部,一个充满生机与活力的崭新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正在逐步形成。 第四,扩大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民主,有效遏止了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扩大干部任用工作中的民主,加强对干部任用工作的监督,提高干部任用工作的科学化,落实干部群众对选拔任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使“拉关系、寻门子、找靠山、跑官、要官、买官”者无机可乘,有效地防止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不正之风的产生。 第五,形成了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极大地激发了干部的主观能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推行,形成了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引起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受到了干部群众的热烈欢迎。同时,也增强了干部的危机感、紧迫感和责任感,不仅极大地调动和激发了广大干部勤奋工作,努力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的热情和积极性,而且,对干部的思想观念产生了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虽然,我们在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中央和省委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有:一是对改革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够到位,思想不解放,观念较陈旧,改革的意识和自觉性、主动性不够强,存在等、靠、拖的现象。二是工作进展不平衡,抓落实力度不够,一方面地区间、单位间工作进展差异较大,另一方面对各单项制度的推行参差不齐。三是干部“能上能下”机制尚未真正形成,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透明度不高、民主性不强、群众参与度不广的问题依然存在,特别是干部“下”的问题还未得到有效解决。四是有些制度措施尚不尽科学、完善,制约了改革的深入发展。如公选中如何改进测试的手段和方法,加强题库建设、降低成本、提高质量的问题;竞争上岗中如何简化程序、规范运作、提高可操作性的问题;扩大民主中如何正确听取和对待群众意见,并将群众意见与党组织意见有机结合的问题等。五是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领导干部的监督还较为薄弱,监督的手段不多,钢性不足,约束力不强,特别是对干部“工作圈、社交圈、生活圈”的监督考核机制还未建立起来。六是对改革工作的宏观指导、督促检查和制度建设需进一步加强。 四、进一步深化干部制度改革需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涉及面广、政策性强、难度大,既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也是一项全新的工作,不仅需要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组织人事干部的积极努力,而且要依靠全社会的热情支持和干部群众的积极参与。各级领导和各级党组织要把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置于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加强党的建设,推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大局下去思考、去把握,进一步提高对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要求,妥善处理好改革与继承、巩固与发展、完善与提高、重点突破与整体推进、政策要求与因地制宜的关系,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解放思想、锐意进取、不等不靠、与时俱进,按照省委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增强改革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积极大胆地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同时,要进一步加强舆论宣传,为改革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明确方向,理清思路。党的十五大明确提出:“要加快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步伐,扩大民主、完善考核、推进交流、加强监督,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尤其要在干部能上能下方面取得明显进展”,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又进一步强调,要把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作为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以好的作风选人,选作风好的人。这些重要思想和要求,是我们做好当前和今后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必须遵循的指导思想和行动纲领,也是我们工作的基本方向和目标任务,我们必须坚决贯彻执行。省委制定的《关于深化干部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和《关于贯彻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的意见》,是我省贯彻落实十五大精神,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文件,指导思想明确,目标任务具体,政策措施可行。应该说,目前,我省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总体目标、方向已经明确,各地区、各单位要进一步理清改革的思路,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分析现状,找出差距和存在的问题,制定改革的长远规划和近期目标,分阶段、有计划地逐步贯彻落实。要积极稳妥地推进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强党政管理干部、专业技术人员和企业经营管理者三支队伍建设,特别要重点围绕干部队伍建设中“进、管、出”,“上、管、下”三个环节,着重解决领导干部如何“上”、如何“管”和如何“下”的问题,以此推动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深入发展。 (三)巩固成果,完善提高。经过几年的努力,我们在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方面迈出了重要步伐,积累了一定经验,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是,还必须清醒地看到,整个工作发展还极不平衡,有些制度的推行还不够普及;有些制度落实得还不够彻底;有些工作程序、方法还不尽规范、科学;有些工作因在推行过程中遇到一些新的情况、新的问题而裹足不前甚至出现动摇退缩等。因此,在巩固成果的基础上,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不断改进完善,是确保改革深入发展的关键问题。一是关于扩大民主的问题。要把落实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仍然作为工作的重点,进一步改进民主推荐、民主测验、民主评议和考察预告制、差额考察制、任前公示制、任期制、试用期制、票决制等方法和程序,并在干部选拔任用中得到有机结合和创造性应用。在实际工作中要努力做到凡多数人不赞成的不提名,没有经过民主推荐的不考察,未经过考察的不讨论,不按规定程序进行的不任命;在具体操作中坚持:民主推荐——组织考察(考察预告、差额考察)——集体研究(票决)——任前公示——试用——正式任命的基本工作程序,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始终处在群众的广泛参与和积极监督之下,把干部的任用与群众的认可度和满意度切实结合起来,使群众的民主权利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真正得到落实。二是关于公开选拔领导干部问题。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是对传统的干部选拔任用方式的重大创新和有益补充,尽管还存在一些缺陷和不足,但方向无疑是正确的,必须在实际工作中认真坚持。首先,要确保数量,扩大范围。要使公选的数量逐年有所增加,努力提高通过公选产生的领导干部在干部选拔任用总数中的比例,争取达到三分之一的规定要求。同时,要逐步从厅(州)级延伸到县(处)级,甚至乡(科)级,从党政领导干部扩大到事业单位高、中级管理人员和企业经营管理者。其次,要规范工作程序和方法,增强公选的科学性。要根据不同的职位特点和岗位要求,提出不同的资格条件,确定相应的测试方法,改进笔试、面试试题的组成结构,以此增强公选的针对性和科学性。再次,要保证质量,减少成本。要成立机构,配备人员,深入研究,精心设计,在强化题库建设的同时,加强对面试考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考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测试水平,保证公选的质量。此外,为减少成本支出,在继续开展厅级领导干部全省集中统一公选的同时,对县(处)级领导干部也可按照“统分”结合的原则,实行全省集中统一公选,以减少各地区、单位的负担,提高推行公选的积极性。三是关于竞争上岗问题。竞争上岗是把优胜劣汰竞争机制应用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具体体现,是机关、单位内部选拔任用中层领导干部和一般管理人员而采取的一种新的富有生机和活力的用人方式。这项制度自去年在省直机关机构改革中普遍推行以来,已产生积极的影响。今后的工作重点是:坚持不懈地推行下去,防止时紧时松,忽冷忽热,甚至反弹回潮;规范程序和方法,既要简便易行,又要科学合理;妥善处理竞争上岗与组织任用的关系,注意调动因受岗位和年龄限制不宜参加竞争上岗年龄偏大同志的积极性,使其得到合理使用。 (四)突出重点,大胆攻坚。干部“能上能下”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点问题,也是一个难点问题。这一问题能否得到有效解决,是衡量干部制度改革是否取得实效,干部制度有没有活力的重要标准。这些年,我们在解决于部“上”的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解决干部“下”的问题上,力度明显不够,成效也不够显著,成为制约我省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深入发展的“瓶颈”。因此,今后要在继续解决好干部“上”的问题的同时,把解决干部“下”的问题作为重点工作:来抓。首先,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干部“下”的良好环境。目前,在解决干部“下”的问题上,手段不多、刚性不足的问题普遍存在。对一些不称职、不胜任干部的调整,往往取决于领导层的决心和意见,如按要求动真格的,领导和组织上总是顾虑重重,下不了决心;干部本人思想上不能接受,觉得抬不起头;社会上也议论纷纷。因此,必须通过广泛宣传教育,使干部群众深刻认识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大意义,打破“官贵民贱”、“上荣下辱”等传统观念的影响,扫除思想障碍,为干部“能上能下”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其次,要加强制度建设,做到有章可循。要尽快研究制定《关于调整不称职不胜任领导干部的意见》及相关政策措施,明确不称职、不胜任领导干部的认定标准,疏通调整渠道,规范调整程序,妥善解决调整对象的工资生活待遇,为做好干部“下”的工作提供政策依据。再次,不断完善考核制度。建立和推行严格的干部考核制度是解决干部“能上能下”问题的基础,是评定干部好坏优劣,决定干部升降去留的重要依据。要通过严格科学的考核,客观、公正、全面地评价干部的德、能、勤、绩,不仅为正确执行干部政策提供科学依据,而且为于部“能上能下”确定客观标尺。要努力建立健全科学的考核制度,根据不同的职务和特点,制定科学的考核体系和标准,做到考核标准过硬、务实、明确,评价方法科学、便于操作,真正发挥考核在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中的基础性决定作用。 (五)强化督查,狠抓落实。改革是一场深刻的革命,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也是如此。在改革的进程中遇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出现这样或那样的情况,是很正常的,特别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将直接触及干部的切身利益,关系重大的利益调整,遇到阻力和问题更是不可避免。我们一定要把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作为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充分认识改革的重大意义,明确改革的方向,坚定改革的信心,克服困难,乘势而上,坚持不懈地把改革进行下去。在具体工作中,尤其要抓好各项制度措施的贯彻落实,要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在各级党组织的统一领导下,制定严格的工作计划,建立明确的工作责任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对各项改革制度和措施要一项一项推行、一件一件落实,保证改革的顺利进行。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在推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中负有组织协调、宏观指导和督促检查的重要职责,要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和指导检查,全面把握改革的进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积极主动地为各级领导和党组织当好参谋,为不断深化我省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发挥应有的作用。(汪明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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