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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选人重导向 管理靠机制(干部说干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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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张博 刊登时间:2006-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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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是推进工作和事业发展的重要保证。选准用好一个人,就等于树立一面旗帜。在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工作中,只有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才能真正把那些靠得住、有本事、过得硬的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近年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党委把握正确用人导向,健全和完善干部任用管理机制,积极推进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进程,取得了明显成效。
树立正确导向,注意面向基层一线选干部。德才兼备是我们党的干部路线的基本原则。把这一原则落实到实践中,就是要让想干事的人有机会、能干事的人有舞台、干成事的人有地位,而对热衷于跑官要官的人坚决不用,并根据情况加以制止、纠正和进行处理。我们坚持对长期在乡镇工作、成绩突出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进行重点培养、优先提拔,积极为长期立足岗位、默默奉献的基层一线干部解决各种实际问题。同时,健全和完善科学合理的干部政绩考核评价体系,树立凭实绩用人的导向。
加强制度建设,用好的制度选好的干部。建立健全后备干部管理、干部差额考察、考察预告、任前公示、任前谈话,以及干部廉政谈话、廉政培训和领导干部诫勉函询、述职述廉等制度;完善“有为就有位,无为就无位”的用人机制和“不干不行,干不好也不行”的竞争机制,使那些跑官要官者在日趋完备的制度和机制面前无空可钻,使那些口碑好、实绩多、能力强的优秀干部得到重用。
坚持群众路线,增强干部工作的透明度。在民主推荐上,从把好后备干部的“入口关”入手,加强管理,规范操作,并扩大群众参与干部民主推荐的范围。在干部考察上,既按共性标准进行考察,又针对不同层次、不同岗位对干部的要求,动态调整考察的重点。保障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实行“阳光行动”,避免“暗箱操作”。
严格执行制度,不搞随意“变通”。在决策环节上,坚决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办事,既注意把握原则,又不放过细节,始终坚持集体把关,避免一个人说了算。在履行程序上,坚持做到“六不”:对本级管理的干部,不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不上会;对上级管理的干部任用,不符合条例规定的不上报;对下级报来的干部任用,不符合条例规定的不审批;多数人不赞成的不提名;未经组织人事部门考察、纪检监察机关审查的不讨论;集体讨论多数人不同意的不通过。
强化监督工作,堵塞漏洞、防微杜渐。通过学习教育,进一步增强“党员无论职务高低、党龄长短,都是监督者和被监督者,都要自觉接受监督,都要履行监督的职责”的意识。强化经济责任审计、离任审计和组织监督,使各级领导干部时刻警醒自己,不仅在工作圈内廉洁自律、正确用权,而且在生活圈、社交圈也能够洁身自好、坦荡做人;发动家庭监督,建立并坚持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座谈会制度,在领导干部亲属中开展“廉内助”教育,引导他们当好家庭廉政“守门员”;推行公众监督,设立举报电话、举报箱,组织开展民意调查和测评。同时,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纠正,体现组织对干部的关心和爱护。
(作者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党委书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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