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参照管理单位调配科级及以下工作人员(参照管理机关调入工作人员必须符合调任条件;事业单位调入工作人员必须符合免试条件),应根据工作需要,在核定的编制、职数限额内,按照年度增人计划和职位任职条件到南通市委组织部办理审批手续。 一、表格要求 1、 《人员调动审批表》(一式四份)由调入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填写并打印,调入、调出单位(主管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党委(党组)印章。 2、参照管理机关调入人员还需领取南通市编办签发的《增人计划卡》。
3、事业单位调入人员还应由主管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填写打印 《增人计划审批表》(一式四份),签订《江苏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一式四份)。
1、个人档案材料、考察材料 2、县以上医院体检证明 三、审批事项说明 1、调配干部时,应在征得南通市委组织部综合干部处同意后,调出、调入单位进行商洽(调出单位应提供调出人员档案、现实表现材料以及体检证明;调入单位应全面考察拟调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提出意见),而后由调入单位填报相关表格,经办人员初审并提交处务会讨论,同意后办理调动手续。 2、报批材料齐全后10个工作日内办结。 3、人员调配工作由南通市委组织部综合干部处(南通市行政中心1619室)承办,联系电话:85098506,852153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