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法院系统招考聘任制书记员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揭晓。根据《南通市200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的有关规定,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4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60%的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聘任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请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于2007年6月28日8:30—17:00到南通市委组织部(市世纪大道6号,行政中心1636会议室)进行资格复核。
资格复审须提供的证件及材料:
1、200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委培、定向、联办的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
2、除200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以外的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籍证明等,已参加工作的人员还须持本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3、留学归国人员还需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
4、军队转业干部、复员退伍军人提供安置地的户籍证明或身份证;
5、夫妻分居两地的考生还需提供在通一方户籍证明和结婚证;
6、父母身边无子女的考生还需提供父母的户籍证明和独子证。
以上所有证件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经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同时在该职位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中共南通市委组织部
南 通 市 人 事 局
二○○七年六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