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 机构职能  | 政策法规  | 理论研究  | 组工业务  | 本站简介  | 南通概况  | 相关表格  | 联系我们
本站搜索
   最新更新
海安党员干部热议中组部视频会议精神 2012-2-8 NEW
港闸区:念好“三字诀”,贯彻落实基层组织建设年视频会议精神 2012-2-8 NEW
如东:“三个一”深入贯彻基层组织建设年 2012-2-8 NEW
李源潮:以创先争优加强组织的新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2012-2-8 NEW
我省深入推进“三解三促”和大接访 2012-2-8 NEW
杨新力要求抓好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 2012-2-8 NEW
海门市:建立组织工作网络舆情引导和处置机制 2012-2-7 NEW
通州区:打好“组合拳”提高换届纪律教育实效性 2012-2-7 NEW
 
党员教育
党员如何正确行使权利?
作者:综干处   刊登时间:2005-6-6

       在讨论党的政策、决议和其他重要问题的时候,党员应当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当自己的意见被多数人否决时,应该坚决服从党的决定。党员对于党的决定,如果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也可以向党的上级组织和领导机关提出自己的意见。但是,在党组织改变决定以前,必须无条件地执行,并且不得在党外散布与党的决议和政策相反的意见。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全党在行动上的一致。
       对于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个人有意见,党员有权在党的会议上提出批评。但不允许会上不说,会后乱说;当面不说,背后乱说。在政策性问题上有不同意见,也可以在党的会议上和按照正常的组织程序提出,但不得口是心非,阳奉阴违,到处散布与党不同甚至相反的政治主张。
       党员行使自己的权利时,也要维护党的组织原则。比如说,当你揭露工作中的缺点,或向党的组织和领导人员提出批评意见时,要注意使自己的言行不脱离党内集中统一的原则,要注意场合和形式,注意批评的态度和分寸,使自己的言行不损害党的威信。
      
      
启东党建    海门党建    通州党建    如东党建    如皋党建    海安党建    崇川党建    港闸党建    开发区党建
         www.ntdj.gov.cn
主办单位:中共南通市委组织部     承办单位:南通市干部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