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会议,研究部署选聘大学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这是落实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打造新型村干部队伍,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市委、市政府对此非常重视,市委常委会专门对这项工作进行了研究和安排。今天的会议标志着我市选聘大学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进入了全面实施阶段。稍后,市委常委、组织部长郭腊军还要专题部署这项工作,希望大家认真贯彻,抓好落实。下面,我先讲三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
当前,我市已经进入“全面达小康、建设新南通”的关键阶段。全面达小康,农村是重点,没有农村的小康就没有全面的小康。选聘大学生到村(社区)任职,作为市委、市政府作出的一项战略决策,对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培养基层党政人才具有重要的意义。
首先,选聘大学生到村(社区)任职,是加快新农村建设的迫切需要。建设新农村,村干部队伍建设是根本,是关键,是必须抓好的基础工作。近年来,全市上下从加快推进“民富、村美、风气好”的新农村建设实际需要出发,通过多种途径培养选拔了一批带头致富能力强、带领农民群众共富能力强的村干部,促进了村干部队伍素质的提高。但总的来看,村干部年龄老化、学历偏低、活力不足的问题仍然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特别是随着全市集多种服务功能于一体的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全面建成,如何加快农村人才“软件”建设,促进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功能作用充分发挥显得尤为迫切。大学生年纪轻、活力强、观念新、学历高、知识面比较宽,有组织、有计划地选聘大学生到村(社区)工作,不仅可以实现城镇化背景下农村人才的回流,有效缓解农村人才紧缺的状况,改善村干部队伍的年龄、知识结构,而且对于促进农民群众思想观念的转变,培育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其次,选聘大学生到村(社区)任职,是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的客观要求。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是推动我市跨越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根本保证。在全面达小康、建设新农村的重要阶段,尤其需要从基层和生产一线选拔一批熟悉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的优秀干部,需要一批有基层实践锻炼经历、与最基层百姓零距离“亲密接触”的干部。农村基层事务繁琐,件件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事关系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选派大学生到农村基层工作,有利于加深同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提高他们做好群众工作、处理实际问题、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有利于培养具有坚定理想信念和奉献精神的党政干部后备人才,形成来自基层和生产一线的党政干部培养链,进一步确立在基层、在一线培养干部的正确导向。
第三,选聘大学生到村(社区)任职,是拓宽大学生就业渠道的重要途径。高校毕业生是宝贵的人才资源,是南通跨越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生力军和接班人。近年来,我国高等教育事业持续较快发展,高等院校招生规模不断扩大,大学毕业生就业遇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引导和鼓励大学生面向基层、面向农村就业创业,既是解决基层和农村人才紧缺问题的迫切需要,也是促进大学生成长成才的重要途径。农村基层是大学生熟悉农村实际、了解农民疾苦、增进与农民感情的主要阵地,是大学生磨练意志、夯实功底、健康成长的最好课堂,也是大学生实现抱负、体现价值、施展才干的广阔舞台。选聘大学生到村任职,能够不断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增长他们的工作本领、激发他们的创业热情,促使他们在为农村发展作贡献的过程中实现自己的人生理想和价值追求。
二、抓住关键,深化举措
选聘大学生到村(社区)任职,要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这个主题,以培养锻炼人才、促进农村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建立健全选拔、培养、管理、使用机制,引导和鼓励大学生到条件最艰苦、群众最需要的地方去建功立业。工作中要着力抓好以下几个关键环节:
第一,坚持原则,严格选拔。严格选聘标准,确保选聘质量,是做好大学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的首要环节。农村的条件比较艰苦,发展的任务很重,基层群众的期望值很高,选聘优秀的大学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必须坚持以下原则:一是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衡量是否德才兼备,主要看他是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发展潜力,是否愿意到农村基层工作并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是否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和吃苦耐劳的精神、甘于奉献的品德。二是坚持个人自愿与组织选配相结合的原则。既要充分尊重大学生的意愿,又要加强组织引导,通过考核考察,真正选拔出一批有志于扎根基层、有一定发展潜力、具备带领群众致富基本素质的优秀大学毕业生。三是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选聘过程中,要严格执行报名推荐、资格审查、面试考察、公示、体检、录用和培训上岗等程序,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加强教育,大力培养。加强思想教育和实践锻炼,是帮助到村(社区)任职大学生成长成才的基础性工作。要通过加强思想教育,帮助他们坚定理想信念、明确目标责任,早压担子早成才。要立足岗位实践,加强培养锻炼,使他们尽快适应农村工作的新环境。要建立和完善“传帮带”制度,请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社区)委会主任或其他熟悉农村工作的优秀基层干部对任职的大学生,进行面对面地帮助指导,一对一地传授经验,手把手地教导方法,学会做农村(社区)工作、群众工作的本领,增强带领群众致富的能力。
第三,严格管理,大胆使用。强化管理措施,畅通进出渠道,是促进到村(社区)任职大学生健康成长的必然要求。要通过不定期走访和考核,听取村(社区)组干部和农民群众的意见,跟踪了解他们的思想、工作、生活等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要根据他们的工作职责和阶段性工作任务,经常检查指导他们的工作,帮助他们总结经验,发扬成绩,克服缺点。要健全党、团组织生活。对政治素质好、成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大学生,要有针对性地加以培养,特别优秀的要大胆使用,及时列入县(市)区乡镇(街道)机关后备干部队伍。对经不住考验、发展潜力不大、工作业绩平庸的,要适时进行调整。
第四,有效激励,强化保障。完善激励保障措施,是促进大学生扎根农村的重要保证。这次出台的《实施意见》对到村(社区)任职的大学生,在编制属性、工资待遇、安家补助、户口管理等方面明确了具体的保障措施,在报考乡镇公务员和乡镇各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方面明确了具体的激励措施。各地、各部门要在认真贯彻落实的同时,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相配套的政策措施,切实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为他们扎根农村、服务基层、奉献社会创造良好的条件。
三、强化组织,有序推进
选聘大学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事关人才成长和事业发展,政治性、政策性都很强。必须要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统筹协调各个方面的力量,扎实做好选聘大学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级党委、政府要把选聘大学生到村(社区)任职作为一件大事,摆上重要位置,主要负责同志亲自过问,明确分管同志具体抓好落实。市委、市政府已经专门成立了选聘大学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各县(市)区也要抓紧建立相应的机构。市、县(市)区有关部门要明确目标任务,制定工作计划,细化工作举措。各县(市)区党委、政府要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政府和村(社区)组织要承担起直接责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对到村(社区)任职的大学生在政治上严格要求、在工作上加强指导、在生活上关心帮助。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建立县(市)区、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和村(社区)组织工作责任制,确保选聘大学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顺利进行。
(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各有关部门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从大局出发,把选聘大学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作为自己应尽的责任,切实做好政策制定、宏观管理、编制经费落实、综合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高校党委要认真做好毕业生的思想教育和宣传工作,引导毕业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动员和鼓励毕业生到基层锻炼成才。市、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在选聘大学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中承担着重要职责,要明确专门的管理机构,加强对大学生村干部的日常管理和服务。要密切配合、加强协作。一项工作涉及多个单位的,要确定一个牵头负责的单位,其他单位要主动参与、大力支持,形成工作合力。
(三)大力宣传,营造氛围。要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报道活动,大力宣传选聘大学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的重要意义,宣传大学生在基层锻炼成长的先进事迹,动员社会各界来关心、支持这项工作,努力营造有利于选聘大学生到基层任职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