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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在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会议上的讲话--郭腊军
刊登时间:2008-7-2 18:48:00
同志们:
      市委、市政府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全局出发,作出了选聘大学生到村(社区)任职的决定。市委办、市政府办转发了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等8部门《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的实施意见》。刚才,市委副书记黄利金同志作了重要讲话,从“建设全面小康、全面腾飞新南通”的高度,深刻阐述了选聘大学生到村(社区)任职的重要意义,对切实做好这项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学习领会,全面贯彻落实。下面,我就具体抓好这项工作的落实讲几点意见。
      一、正确把握指导思想和工作要求,确保选聘大学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的质量
      这次组织开展选聘大学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要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着眼于加快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加强农村基层组织,打造新型村干部队伍,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锻炼成长,形成比较完整的党政干部培养链,为实现“建设全面小康、全面腾飞新南通”目标任务、又好又快地推进“两个率先”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持。在具体工作中,要注意把握以下几点:
      (一)把握选聘原则。坚持民主原则,个人自愿报名,报名机会均等,民主讨论确定人选;坚持公开原则,做到政策公开、信息公开、程序公开;坚持竞争原则,通过广泛宣传发动,积极动员优秀大学生报名,保证面试考察、体检录用人员比例,形成有效竞争;坚持择优原则,对报名人员、面试考察人员要好中选优,真正将优秀大学生选聘出来,更好地为基层发展服务。
      (二)把握选聘条件。这次选聘大学生到村(社区)任职,主要是面向应届和往届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重点是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和优秀毕业生。大专学历毕业生一般应为南通籍。其中,是中共正式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社区)党组织副书记或书记助理职务;是中共预备党员或非中共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居)委会主任助理职务;是共青团员的,可安排兼任村团组织书记、副书记职务。任职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后,经组织考核,合格的正式任职;不合格的免去试用职务,引导和鼓励他们选择其他方式就业、创业。选聘的大学生要具备五个方面的基本条件:一是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甘于奉献,组织纪律观念强;二是学习成绩优良,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三是年龄不超过30周岁;四是志愿到农村(社区)基层工作;五是身体健康。此前经各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统一选聘且目前仍在村(社区)任职、年龄不超过35周岁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本人自愿,经组织推荐,可作为选聘对象。
      (三)把握选聘程序选聘大学生到村(社区)任职,要严格按照以下六个程序进行:
      l.宣传发动。按照选聘工作要求,发布选聘公告,进行广泛宣传发动。要大力宣传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方针、政策,以及近年来我市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取得的新成就、发生的新变化;大力宣传大学生到基层就业的重要意义,以及市委、市政府出台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的各项激励和保障措施;大力宣传选聘对象、条件、原则、程序等有关要求。通过大力宣传,层层发动,使大学生对整个选聘工作有清晰的了解,激发大学生参与的热情,坚定大学生到基层工作的信心。
      2.报名推荐。报名推荐是选聘工作的基础环节,直接关系到选聘工作的质量。因此,必须认真组织,把握好报名工作的各个环节,把工作做细、做实。尤其要保证有尽可能多的优秀高校毕业生踊跃报名,参与选聘。要加强对报名人员情况的整理分析,严格筛选。
      3.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是选聘工作的重要环节。这次审查工作明确由市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要本着对报考人员高度负责的精神,严格对照选聘的条件和要求进行筛选,按照规定的比例确定面试考察人选。
      4.面试考察。面试考察由市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有关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共同参与。在面试考察人员的组成上,要注意抽调政治素质好、工作经验丰富的组织、人事干部;在面试方法上,要注重考核综合评定,确保应试者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和结果公平;在考察标准上,要体现德才兼备,注重能力业绩取向。
      5.体检录用。大学生到村(社区)任职,必须要有健康的身体,才能胜任基层艰苦的环境。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要根据体检结果,综合面试考察情况,由各县(市)区研究确定拟录用人选,报市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并统一办理录用手续。
      6.上岗培训。做好上岗前的培训,是确保大学生胜任岗位工作的重要措施。各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要按照市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培训计划,统一组织进行。通过理论学习、市情教育、现场教学、经验传授等方式,促进大学生牢固树立扎根基层、服务基层、发展基层的信念,帮助他们学习和把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帮助他们了解和掌握基层工作的方式方法,使他们尽快进入角色,适应新的工作环境。
      二、全面落实激励和保障措施,为选聘到村(社区)任职的大学生顺利开展工作创造条件
      鼓励大学生到村(社区)任职,不仅要激发他们的政治热情,还要有相应的激励保障措施,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引导他们扎根基层、服务基层、发展基层。为此,市委、市政府专门出台了7项激励和保障措施:一是全部列为专项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专项事业编制依据选聘高校毕业生的数量核定。省财政转移支付补助县(市)由市机构编制部门协助县(市)向省机构编制部门申请下达专项事业编制。其他县(市)区由当地机构编制部门下达专项事业编制。专项事业编制由县(市)区机构编制部门实行单列管理,挂靠在县(市)区人事部门人才流动服务机构,专门用于经组织选聘到村(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二是享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资待遇。从起薪之月起,按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参加当地的各项社会保险,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按照当地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统一政策缴纳住房公积金、计发住房补贴。县财政按人均20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安置费。三是在村(社区)任职期间,由县(市)区人事部门人才流动服务机构与选聘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首次聘用期限为3年。聘用期间,必须在村(社区)工作,乡镇(街道)以上机关以及其他单位均不得借调使用。聘用期满,经组织考核合格、本人自愿的,可续签聘用合同。四是人事档案由所在地县(市)区人事部门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免费代理,党团关系转至所在村(社区),户口原则上落户在任职的县(市)区政府所在地。五是从2011年起,每年拿出一定数量的公务员职位,专门定向招录经选聘到村(社区)任职满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的大学生。六是县(市)区、乡镇各类事业单位有空缺职位需补充人员的,优先聘用经选聘到村(社区)任职满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的大学生。七是政治素质好、发展潜力大、工作实绩明显、党员群众认可的大学生村(社区)干部,可选拔列入乡科级后备干部名单,有针对性地加以培养和使用。其中,综合表现特别优秀的,可选拔进乡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或县(市)区有关部门的领导岗位。这些激励和保障措施,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做好这项工作的高度重视,以及对到村(社区)任职大学生的真诚关怀。各地各部门一定要用足用好这些激励和保障措施,确保全部落实到位。
      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要研究制定工资、户籍、人事档案管理办法。县(市)区编制部门要在大学生正式报到前,将专项事业编制落实到所在地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各地要保证专项事业编制计划专门用于到村(社区)任职的大学生,做到专项编制专项使用,不得挪作他用。县(市)区财政部门要安排专项资金切实解决好选聘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的工资、社会保障、一次性安置费等相关经费问题。总之,各部门、各有关单位,都要按照各自的职能,抓紧研究制定具体操作办法。
      加强日常管理和服务,是确保选聘大学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取得实效的关键环节。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对到村(社区)任职大学生管理的重要性,严格管理制度,健全工作机制,完善配套服务。一是加强宏观协调。市级组织、农工办、编制、财政、人事、劳动保障、民政、团委等部门要加强对选聘大学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的宏观管理、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指导各地做好到村(社区)任职大学生的日常管理和服务。二是加强跟踪培养。各县(市)区组织部门,要制定切实可行的考核、培养、激励措施,加强对任职大学生的日常跟踪培养管理。对那些政治素质好、工作业绩突出、发展潜力大的,要及时列入乡科级后备干部名单,有针对性地加以培养使用。对那些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能力一般,工作业绩平平的大学生,要及时调整。对调整空出的职位,要按选聘的要求和程序及时予以补充。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和村(社区)党组织,对到村(社区)任职大学生的管理,负有直接责任。要加强对到村(社区)任职大学生的培养,明确专人“传、帮、带”,激励他们立足本职、爱岗敬业、踏实工作,引导和促进他们健康成长,发挥作用,并切实帮助解决好他们在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三是做好日常服务。县(市)区人事部门及其所属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具体负责到村(社区)任职大学生的日常服务。要建立到村(社区)任职大学生基础信息台帐,实行动态管理服务;要及时核定工资标准,按时足额发放工资福利待遇;要按有关政策办理相关保险手续;对需将户口挂靠在人才流动服务机构流动人才集体户口的大学生,要帮助办理落户手续;要及时办理大学生档案接转手续,做好档案材料归档、整理等工作。同时,要安排人员跟踪服务,定期走访了解大学生的思想、工作、生活状况,听取意见和建议,并将情况向有关部门反映。要努力完善服务功能,提高服务质量,力争把县(市)区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建成深受大学生欢迎的“温馨之家”。
      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选聘大学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落到实处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事关全局,事关长远。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强化领导,加强协调配合,把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形成大学生扎根农村、扎根社区的长效机制,为加快南通全面小康进程贡献力量。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地、各部门、各高校要把选聘大学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在人员、资金、时间等各方面予以充分保证,真正做到思想认识到位,贯彻执行到位,协调配合到位,督促检查到位。要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按照序时进度,确保各项工作稳步推进。为加强领导,市里将专门成立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市委组织部、市委农工办、市编办、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公安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团市委等部门负责同志组成。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保证选聘大学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顺利开展。
      (二)协调配合,把握进度。选聘大学生到村(社区)任职,时间紧、要求高。各地各部门要明确职责,各司其职,协调配合,严格按照序时进度做好各项工作:7月5日前,各县(市)区成立选聘大学生到村(社区)任职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7月3日至7月10日,组织报名推荐。市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会同各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组织面试考察,确定拟录用人选,8月上旬统一审定录用人选,办理相关手续。各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市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培训计划,在任职前对到本地区村(社区)任职大学生进行集中培训、统一上岗。
      (三)严格督查,确保成效。各地、各部门要加大对选聘大学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市有关部门要建立督导制度,巡回检查各地落实情况。要实行目标管理,明确目标任务、实施进度和工作责任,加强工作考核和检查。对不按时间、不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或工作不力的,要追究相应责任。要建立情况定期报告制度和突发情况报告制度,及时向市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报告工作实施进展情况,以及大学生赴村(社区)任职后的工作、生活状况。
      同志们,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是市委、市政府作出的一项重要决策,意义十分重大。我们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扎实工作,切实把这项工作做实做好,为推进农村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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