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南通市选聘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考察对象人选确定办法》已经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
南通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
任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8年9月2日
南通市选聘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
考察对象人选确定办法
一、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委组织部等八部门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通办发[2008]35号)和 《南通市2008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简章》精神,制定本办法。
二、对考生中的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以及由各县(市)区委组织部推荐报名的在职村(社区)干部等三类对象实行加分政策。考生的总成绩由面试得分加上加分后得出。具体办法是:
1.是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加2分。
2.在校期间,曾荣获院(系)以上(含院系)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和优秀毕业生等荣誉称号的,加1分。(多项荣誉不重复计算。)
3.由各县(市)区委组织部推荐报名的在职村(社区)干部,加3分。对于在职村(社区)干部中的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在村(社区)工作期间获得荣誉的以及在校期间荣获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和优秀毕业生等荣誉称号的,均不累计加分。
所有加分对象最高加3分。考生的党员身份、获得荣誉情况以及在职村(社区)干部身份,凭报名时资格审查结果认定。
三、按照各地选聘人数与拟考察对象1:1的比例,并按报考各县(市)区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取足考察对象人选。若最后一位出现同分,则同时作为考察对象人选。考察对象另行通知。
各县(市)区考察对象录取分数线:海安县78.25分,如皋市78.75分,如东县76.88分,通州市78.00分,海门市79.25分,启东市74.38分,崇川区84.75分,港闸区84.88分,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83.25分。
四、根据各地考察对象的考察与体检情况,如果出现缺额,原则上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注:联系电话:85098536 83558025
南通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
任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8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