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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哲学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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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唐泽民 刊登时间:2003-7-5 14:2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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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六大报告,以不断革命论和革命阶段发展论相统一的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高瞻远瞩地提出我们党近期的奋斗目标:用20年时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这一宏伟目标,是我党“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行动目标上的新展示。明确这一奋斗目标,对于凝聚人心,鼓舞斗志,脚踏实地,开拓前进,对于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的“全面”,体现了这一宏伟目标的量的规定性 从规模、范围看:“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的“全面”二字,鲜明地表示,我国20年后建成的小康社会,绝不只是惠及少数地区、部分人的小康,而是覆盖我国960万平方公里大地,“经济更加发展、民主更加健全、科技更加进步、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殷实”的一种崭新的发展层次。 从时间、速度看: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时间规定为20年。到2020年,国民生产总值力争比2000年翻两番,综合国力和国际竞争力明显增强。要实现上述目标,经济年增长率就要保持7%左右。目标如此宏伟,时间又如此短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就得只争朝夕! 从程度看: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量的规定性还体现在:20年后建成的小康社会不仅反映在物质文明建设上,还充分反映在精神文明建设、政治文明建设、可持续发展等诸多方面。这也是十六大确立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鲜明特色之一。 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的“全面小康”:体现了这一宏伟目标的质的规定性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不仅有其量的规定性,而且还有其质的规定性。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既不同于2000年已实现的低水平、不全面、发展不平衡的“总体小康”,也区别于将来新中国成立一百周年时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更加殷实的社会。党的十六大为我们描绘了我国今后20年全面小康社会的蓝图:在物质文明建设上,要在优化结构和提高效益的基础上,使综合国力和国际竞争力明显增强,基本实现工业化,建成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更具活力、更加开放的经济体系。城镇人口比重较大幅度提高,工农差别、城乡差别和地区差别扩大的趋势逐步扭转。社会保障体系比较健全,社会就业比较充分,家庭财产普遍增加,人民过上更加富足的生活。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也要得到较高水平的发展。此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还确定了可持续发展的奋斗目标。 十六大确立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诸多质的规定性充分表明,我们要全面建设的小康社会是一个充满现代文明色彩的社会发展阶段。实现这一目标,既不是高不可攀,也不是轻而易举的,而是通过艰苦努力能够实现的。 三、遵循唯物辩证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不论从其量还是质的角度来考察,都需要我们“发展要有新思路,改革要有新突破,开放要有新局面,各项工作要有新举措”。 要注重量的积累,为质变作好准备。事物的质变必须通过阶段性的部分质变来实现,不可能是突发性的爆发式的飞跃。也就是要通过量的积累,不断产生新质点,然后通过新质点在量的扩张而实现质变。因此,就一个村、镇、县、市、省来说,要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从本单位的具体实际出发,对照十六大确定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具体目标,在集思广益的基础上,制定出一套既不僵化保守,又不盲目冒进的切实可行的行动规划。这套规划应该包括今后10年、20年的长远规划,今后3年、5年的近期规划和每年的短期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分阶段,一步一个脚印地逐步接近宏伟目标。在制定发展规划时,要注意它的全面性。诚然,最根本的是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但也不能忽视精神文明建设、政治文明建设和可持续发展。 要注重通过部分质变促进事物的质变。事物的质变往往是通过部分质变(阶段性部分质变和局部性部分质变)来逐步实现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也如此。从宏观看,我国的东部、中部和西部的发展很不平衡,地区差别很大。因此,“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的实现,不可能“一二三齐步走”。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过程中,就经济方面而言,仍然要坚持鼓励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发展得更快一些”,在发展中求平衡,由局部性的质变来促进和带动十几亿人、全国的小康社会的建设,从而建成全面小康社会。 (作者:唐泽民,系市委党校哲学副教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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